文|安志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财政事务局
吴木銮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
2020年5月18日,新华社受权发布了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提出要“稳妥推进房地产税。”
很多人据此认为,房地产税短时间内是不可能推出来的。比如,根据《经济日报 —中国经济网》5月25日的一篇新闻报道,全国政协委员、房天下董事长莫天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:“真正征收房地产税,可能会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。”在不少论者的眼中,《意见》中提出的“稳妥推进”无形中也就变成了事实上的不作为。
笔者认为,借鉴国际经验和房地产税本身的属性,中国的房地产税应该采取从地方做起的政策实验,逐城引入房地产税,条件成熟一个,引入一个;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张。也就是,中国的房地产税不必等待全国所有地方都条件完备才引入。
在上述新闻背景下,本文讨论在中国引入房地产税的策略。